110(1)通識涵養課程選課公告(有新、舊制度不同選課方式,非常重要)
110 學年度第1學期通識涵養課程選課注意事項 (下載PDF檔案)
110學年度起通識課程分新、舊2種制度,請同學們注意
A.舊制課程:109學年度前(含)入學學生~(請按我,可看到更多資訊)
B.新制課程:110學年度後入學學生~(請按我,可看到更多資訊)
階段
時段 |
預選 |
加退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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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階 |
第 2 階 |
第 1 輪 |
第 2 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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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班時段 |
該時段全部課程皆可 為志願 |
該時段全部課程皆可 為志願 |
有名額課程, 隨選隨上 |
有名額課程, 隨選隨上 |
跨班時段 |
20 個志願序 |
20 個志願序 |
有名額課程, 隨選隨上 |
有名額課程, 隨選隨上 |
重補修 |
-- |
50 個志願序 |
有名額課程, 隨選隨上 |
有名額課程, 隨選隨上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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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上修 |
不可上修 |
選課結果 |
(1).一年級至多選上 2 科 (2).二~四年級至多選上 1 科 |
(1).一年級至多選上 2 科 (2). 二~四年級至多選上 1 科 (3).重補修至多選上 1 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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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通識涵養課程
(一) 修習規定 (請注意,有分新、舊制度不同的課程制度)
1、舊制:109學年度前(含)入學學生:(102學年度至109學年度入學學生)
(1)通識涵養課程共分六大學群(生命與生態環境、宗教與哲學思維、數理與科學技術、社會與公共秩序、文學與美感經驗、台灣與世界文化),應修得18學分,於各學群一、二年級所開設之通識涵養課程各應修得一門,共應修得12學分,超過12學分,則不予列計通識學分;另6學分可在各學群三、四年級開設之通識涵養課程自由修得,超過6學分,則列為外系選修學分。
(2)110學年度開始實施通識涵養新向度課程,原六大學群課程仍逐年開設至112學年度。
(3)原六大學群補修新四大向度課程認定規則表如下:
年級別 |
原六大學群別 |
應修 學分數 |
新四大向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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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續 與在地 |
宗教 與思維 |
科技 與服務 |
跨域 與設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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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二年級 |
生命與生態環境 |
2 |
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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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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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與哲學思維 |
2 |
|
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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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數理與科學技術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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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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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社會與公共秩序 |
2 |
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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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與美感經驗 |
2 |
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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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與世界文化 |
2 |
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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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四年級 |
不限學群 |
6 |
● |
● |
● |
● |
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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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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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上表說明如下:
a.需補修【生命與生態環境學群】一、二年級學分者,除可補修原學群二年級課程學分外,另可補修新向度一年級「永續與在地」或「科技與服務」課程學分。
b.需補修【宗教與哲學思維學群】一、二年級學分者,除可補修原學群二年級課程學分外,另可補修新向度一年級「宗教與思維」課程學分。
c.需補修【數理與科學技術學群】一、二年級學分者,除可補修原學群二年級課程學分外,另可補修新向度一年級「科技與服務」課程學分。
d.需補修【社會與公共秩序學群】一、二年級學分者,除可補修原學群二年級課程學分外,另可補修新向度一年級「永續與在地」課程學分。
e.需補修【文學與美感經驗學群】一、二年級學分者,除可補修原學群二年級課程學分外,另可補修新向度一年級「永續與在地」課程學分。
f.需補修【台灣與世界文化學群】一、二年級學分者,除可補修原學群二年級課程學分外,另可補修新向度一年級「永續與在地」課程學分。
g需補修三、四年級通識涵養學分者,則可修習新四大向度任一向度課程認抵,惟修習「跨域與設計」向度,僅限認抵三、四年級通識涵養課程。
(5)各學系不採計通識涵養學分之課程請詳見通識教育中心網頁公告之「各學系不採計通識涵養學分之課程一覽表」。(公告網址: https://gec.pu.edu.tw/p/404-1051-19481.php?Lang=zh-tw )
(二)部分授課教師將「學生開學第一、二週出席率」視為該門課評分之重要依據,請選課同學開課當週務必到課,有關詳盡規定請上網查詢各師課綱大綱。
(三)重複修習相同科目名稱,不列計學分。
(四)通識涵養課程各班修課人數已依教室容量完全開放,並無保留特殊加選空間,務請同學把握線上選課機會選課。
2、新制:110學年度後入學學生:(本學年入學新生)
(1)修習向度課程學分規則表:
年級別 |
修習規定 |
向度別 |
至少應修學分數 |
備註 |
不分年級 |
每一向度至少應修學分數如右方欄位 |
永續與在地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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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與思維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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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與服務 |
2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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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域與設計 |
4 |
除轉學生外,均需於畢業前取得「設計思考與實踐」1學分;修習本向度微學分課程,至多認抵1學分。 |
||
不限向度,共應修得4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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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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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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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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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通識涵養課程共分四大向度,應修得16學分,各向度及應修學分數說明如下:.
a.「永續與在地」向度,至少應修得4學分。
b.「宗教與思維」向度,至少應修得2學分。
c.「科技與服務」向度,至少應修得2學分。
d.「跨域與設計」向度,至少應修得4學分,除轉學生外,均需於畢業前取得「設計思考與實踐」1學分;修習本向度微學分課程,至多認抵1學分。
修習取得上述各向度指定學分後,其餘4學分不限向度自由修習,超修之通識涵養課程學分數,皆視為外系選修學分。
三、通識課程選課填寫說明:
(一) 通識課程選課頁面操作方式與體育選課相似。選課資訊新增授課教師名字,以及顯示選課狀態,以利學生掌握選課資料。
(二) 填寫方式:
- 請用「新增」、「移除」選擇您所要修習的科目
- 再用「上移」、「下移」調整您的志願序,確定無誤後再送出。
- 若要取消科目,請全部移除之後送出即可。
- 可選填志願數量請參考第一頁表格。
(三) 作業規則:
- 選課資料篩選,以本系(班)時段優先,跨系(班)時段由本班時段留下餘額再篩選。
- 第一階段未選上者,須在第二階段依有餘額之科目再填寫。
- 通識課程不得上修,如有必要須在加退選期間,經通識教育中心審核同意,並至綜合業務組登錄始得修習。